为深入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监管一体化,在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共同推动下,《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》正式发布并于2024年9月1日在长三角地区同步实施。作为全国首个区域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地方标准,对提升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
来源:江苏市场监管